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实习记者 赵博宇)8月4日,教育部科技司在教育部官网发布了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的公示名单。此次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自主申报,经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最终拟认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等在内的5个地方和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24个高校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据悉,此次认定名单的公示期为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大学教育》 网址: http://www.dxjyzz.cn/zonghexinwen/2020/0804/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