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建立安徽省研究生教育培养联盟、鼓励省属高校与中国科大、合工大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并建立导师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计划通过多项改革提高全省研究生培养质量。
该《意见》包括九个方面内容:深入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一流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培养政策措施保障。
《意见》提出,我省将探索建立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新方式。提高硕博连读生在博士生中的比例和本硕连读生在硕士生中的比例,加大接受校内外推免生力度。支持研究生培养高校优化复试考核,加强能力考察,注重综合评价。
同时,我省还将探索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建立安徽省研究生教育培养联盟,深化省属高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等中央部委在皖高校、研究机构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深度合作。”《意见》提出,我省还将积极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鼓励我省高校积极与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研究生联合招生培养。按照要求,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高校至少与3所以上中央部委所属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其中省高峰学科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比例不低于20%。(记者束芳)
文章来源:《大学教育》 网址: http://www.dxjyzz.cn/zonghexinwen/2020/0818/642.html